星期日有時間,剛讀到 Larry Page 在 Wired 雜誌的一篇專訪。一直覺得 Google 是一家和我以前所認識的截然不同的公司,因為除了她外,你實在很難想像會有第二間公司,會不停的投放資源,去做一些像 +Project Glass 或 無人駕駛汽車 等令人摸不著頭腦,似是純為興趣的項目。但當中,很多當年摸不著頭腦的項目,如 Yahoo! 以外的有機搜尋、+Google Maps、+Gmail、+Android等,都成功商品化和成為生活上不可或缺的工具。
根據 +Larry Page 在訪問中指出,這是因為他們的 10x 理念使然。一般公司和媒體,都只著眼於競爭。結果,他們爭相推出一些比對手好大概10%的產品出來。他認為,如果只是好10%,即是只是在做和之前沒兩樣的事出來。當然,這樣做不會有甚麼問題,但也不用指望有甚麼突破了。
所以,當他們創業時做搜尋器,到後來的 +Gmail 等等,都是本著要做得比市面上的產品好 10倍的想法去做。這樣做,有助刺激團隊把問題重新思考。因為要做到比人家好10倍,絕對不是普通的小修小補能做到。
在訪問中,他提及過 Steve Jobs 要向 +Android 發動熱核戰的問題,以及 Facebook 與 +Google+ 的關係。
閱讀後,讓我意識到不只是事業,還有人生。如果要有甚麼大的突破,一定要某程度上有這種 10x 想法,好驅使自己重新思考現在正在做的事。訪問中,有兩句我是十分認同的。
There are all these opportunities to make people's lives better. Tech companies nowadays are attacking 1% of them. That leaves 99% virgin territory.
用科技去改善人們的生活,現今的科技公司只是進攻其中1%的機會,還有99%的處女地等著大家去進攻的。
If you're not doing some things that are crazy, then you're doing the wrong things.又找到原因去做瘋狂的事了!
如果你不是在做一些瘋狂的事,你正在做一些錯的事。